信息编号: | 275219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河北 | |||||||||||||||||||||||||||||||||||||||||||||||||||||||||||||||||||||
工程名称: |
鹿泉台头村至井陉北良都新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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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鹿泉台头村至井陉北良都新建道路
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Y-SG17-1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鹿泉台头村至井陉北良都新建道路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基础【2014】347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SJZ-1405013)。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补贴40%及地方政府筹措6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本项目路灯照明施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鹿泉市台头村南侧与规划南二环西延相接处,向西经台头村、大宋楼、小宋楼,上跨青银高速,经庄窝、小车行,利用预留通道下穿石太高铁至韩庄与山前大道平交,向西北设置隧道至鹿泉市水峪村,向西南设置隧道至井陉县东庄,向西经东庄村、北庄村、皇都村,跨越石太高速至帐方岭村上跨现状乡道上塔线,继续向西经北良都村、跨越金良河至终点与省道衡井公路相接,全长19.849公里
桩号K0+000-K6+400段, 设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带上。采用12/10m双臂热镀锌喷塑钢杆,机动车道按照250W高压钠灯,灯具安装高度12m,非机动车车道侧安装150w高压钠灯,灯具安装高度10m.路灯间距40m左右。
2.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为: 2017年10月20日。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报名。
3.5为本项目服务的监理单位石家庄宏业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与存在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可以进行投标。
3.7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开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2016年6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 2017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F)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可只提供清晰的彩色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可只提供清晰的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 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开标室以1楼大厅显示屏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递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告知函有行贿犯罪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和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资格审查条件
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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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6-21至 2017-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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