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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5354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7】11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7】119号文 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对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 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991045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35703704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工程范围为番中公路-红钢路,道路全长约14.4km,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横断面宽24-33米,双向四车道。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景观绿化、交通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160104.45万元内(含土地征拆费用)。其中工程费用111492.13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            。
3、招标内容、规模: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旧路(旧桥)检测、设计、设计后服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3.1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补勘等工作。
3.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外电工程设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3.3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一期)实施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照明、景观绿化、交通、外电工程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9,804.06万元。其中:施工费控制价为98,046.18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138.91万元;勘察费控制价为618.97万元。
六、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10时3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7月19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
4、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9时30分。
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采用电子签到方式),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3)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
5、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其他资料费50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3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以上),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如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自200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65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①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企业库的相关上传件打印页。
②中标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③提交的业绩相关纸质文件应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备案业绩一致,若纸质文件与库内业绩资料出现实质性不符合的情形,该项业绩作无效处理;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合格验收的证明。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的。(详见附件4)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勘察费控制价。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并扣减272.97万元(勘察成果补偿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投标下浮率不变,下浮率=[1-(勘察费投标报价/勘察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费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并扣减1,369.83万元(设计成果补偿费)。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投标下浮率不变,下浮率=[1-(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外电工程设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3、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1-(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施工费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控制价。
4、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行限额设计,经审定的概算金额不超过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施工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
5、合同价修正原则。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应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完成概(预)算评审后,以经审定的勘察设计费、工程预算为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相应调整勘察设计费、施工各清单项对应的单价及合同总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下浮);设计费按上述原则修正后,还需扣减1,369.83万元(设计成果补偿费)后作为最终的设计修正合同价;勘察费按上述原则修正后,还需扣减272.97万元(勘察成果补偿费)后作为最终的勘察修正合同价。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6、中标单位须按照业主要求开发施工计量统计信息系统(系统模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管理、进度管理、台账管理、中间计量报表、中间计量单、工程计算表等)并提供使用。此系统开发成功后权属总承包单位和业主共同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从工程费用中统筹考虑,业主不另作费用补偿。
十四、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3、施工总工期:7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可研编制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458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其他说明:
1、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业主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业主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业主单位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业主单位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单位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附件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                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范本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将于      年    月    日 在     省    市  县(区)参加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主办方):
           (成员方,若有):
           (成员方,若有):
年   月   日

附件3:
联合体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负责本工程的勘察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负责本工程的设计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还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4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的限制单位名单
序号单位拒绝投标期拒绝投标情况
起始日期截止日期更新至2017年6月20日
1广东省工程勘察院2015/4/13无限期检测类项目投标资格检测类项目摇珠资格
2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3/23无限期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3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17/2/20无限期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4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17/2/20无限期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5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2017/2/20无限期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6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7/5/3无限期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投标资格               小型库入库资格
7湛江粤西地质工程勘察院2017/1/122017/7/11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8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2017/1/122017/7/11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9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8/122017/8/11施工类项目投标资格
10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17/2/202017/8/19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11广东省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2017/2/172017/8/16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建设项目摇珠资格
12北京特希达交通勘察设计院
有限公司2017/3/212017/9/20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13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6/10/122017/10/11监理类项目投标资格
14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16/11/142017/11/13代建类项目投标及摇珠资格
15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7/6/12017/11/31造价咨询类项目摇珠资格
16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17/6/152017/9/14代建类项目投标资格
17广州隧道开发公司2017/6/152017/9/14代建类项目投标资格
18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6/152017/9/14代建类项目投标资格
19广州南沙建设维护管理有限公司2017/6/152017/9/14代建类项目投标资格
说明:1、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招标项目的投标和摇珠活动。
2、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相关附件招标文件.doc
  发布人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26

报名期限: 2017-6-242017-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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