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永修县白莲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永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修县湖东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修县白莲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九江市永修县; 2.3建安费:暂定2.5亿元; 2.4建设内容及规模:白莲湖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等三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采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方式(允许联合体投标)实施工程建设。建设内容包括1)白莲湖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含滨湖路北延、交通路、江波路和渣溪堂路等四条道路);2)白莲湖水体治理(含莲心湖和京九铁路西侧白莲公园两个小湖);3)永修县市民广场北广场景观提升改造。 2.5计划工期:548日历天; 2.6建设模式: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即采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允许联合体投标)实施工程建设; 2.7工程定位:打造县城名片,提升县城品质。 2.8招标范围:白莲湖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等三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即采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方式(允许联合体投标)实施工程建设。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项目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其他要求:(1)外省进赣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原件或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相关手续。 (2)提供联合牵头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必须反映出企业、法人、本项目建造师的查询情况)。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4)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 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允许由具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经营范围的施工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条件;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到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登陆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开标时缴纳资料费8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修县城投大厦西辅楼2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有关事项说明 8.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信息日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招标人:永修县湖东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招 标代理机构:江西建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修县城投大厦822室地址: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北六楼 联系人:宋海标联系人:江燕 电话:13870242387 电话:18279131830 招标人(章):永修县湖东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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