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镇貌整治(墨香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项目编号ZJJA20170615A 建设单位 (盖章)淳安县姜家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钰珍 工程名称姜家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镇貌整治(墨香湖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工程地址淳安县姜家镇 投资总额 (万元)约317万元工程类别三类工程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5日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7月23日17时开标日期2017年7月24日17时00分 质量要求合格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承包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地点 淳安县公共交易中心 五楼第一开标室 建设资金情况国有资金发包内容 及范围图纸所示内容 建设单位联系人汪军联系电话13706512172 建设单位地址淳安县姜家镇 咨询代理单位 (公章)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王圣东 13968116992 备案单位
投标人必须具备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三类人员”中项目经理的B证; 4、2014年度及以后办理的《建筑业企业IC卡登记表》[且已在建管局办理诚信考核手续];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从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 6、若之前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或交易资格证逾期的,开标前必须到县交易中心窗口办理交易资格证(3000元/单位.季度)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详细信息请见“项目招标公告”和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