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2017年提档升级道路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的如皋市搬经镇2017年提档升级道路一期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为市级补助资金,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市搬经镇; ⑵项目规模:总投资约1152万元。 ⑶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29日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9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工程名称建设里程约(米)路基宽度(米)路面宽度(米)规模及工程内容(详见施工技术要求)总工程量约(平方米)最高限价(元/平方米) 1标段致富路15006.16路基:老沥青路面北侧拓宽2.6米,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浇筑混凝土路面宽≥6米、厚≥19厘米。9000125 2标段界张线29006.16路基:老水泥路面北侧、西侧拓宽2.6米,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浇筑混凝土路面宽≥6米、厚≥19厘米。17400125 3标段高明庄园区1、2路15606.5--85.5--8路基:部分路段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5.5米-8米宽、厚度≧19厘米水泥板块路面。10000130 4标段王土北路30005.65.5路基:老水泥路面两侧拓宽至5.6米,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浇筑混凝土路面宽≥5.5米、厚≥19厘米。16500125 5标段古寺路8905.6--6.52--5.5路基:拓宽段老水泥路北侧拓宽2.1米,新做段6.5米,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浇筑混凝土路面拓宽段≧2米,新做段宽≥5.5米、厚≥19厘米。2000140 6标段湖夏线31402.12--7路基:拓宽段老水泥路北侧拓宽2.1米,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浇筑混凝土路面拓宽段≧2米,老沥青路段宽≥7米、厚≥19厘米。7200130 7标段水九线东延18002.15.5路基:老水泥路面北侧拓宽至5.6米,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浇筑混凝土路面宽≥5.5米、厚≥19厘米。9900125 8标段高白线125065.5路基:老路面拆除,整理至6米宽,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浇筑混凝土路面宽≧5.5米、厚≧19厘米。6875140 9标段晓小线21002.15.5路基:老水泥路面南侧拓宽至5.6米,20厘米10%灰土加16厘米水稳;路面:浇筑混凝土路面宽≥5.5米、厚≥19厘米。11550125
⑹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搬经镇2017年提档升级道路(一期)施工技术要求》 。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测算全部的路基及砼面层等所有工序费用,按综合单价分摊至砼面层面积中报价。实际结算工程量按现场施工实际面积确定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⑵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⑶其他: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名称;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 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 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⑺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⑻ 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⑼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⑽ 申请人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执行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91ce34d1-75d8-41f2-9817-de82e4e09615&categoryNum=008)。 ⑾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 本工程共分9个标段,开标时按1标-9标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不得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27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3日 9:00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7年7月13日15:00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财政局 ⑶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32001647236051117660 ⑸金额:贰万元/每投标单位。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 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7日9:00 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项目资料费 400 元/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9号窗口缴纳。 13、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公章):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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