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舟镇王富村道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07月10日 招标编号:卓知(南2017)招073号 开标时间:2017-07-25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卓知(南2017)招07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舟镇王富村道路亮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王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王富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预算总投资66438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王富村村口车站点至王富新村主干道,道路为村道,路宽6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预算书为准 ; 2.4. 发包价:5882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 叁 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11日9 :00 时至 2017年7月15日18:00 时止,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平市新建路7号A幢6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费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K=12%,(根据〔闽发改法规(2016)5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13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25 日16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来舟镇政府二楼会议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延平区来舟镇人民政府(http://laizhou.ypzf.gov.cn/ )、来舟镇招投标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人民政府,邮编: 353000 联系人:吴隆富(建设单位) 138509899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新建路70号A幢6层,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820989,联系人: 王女士 。
监督单位: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人民政府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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