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SG2017-140-117 1.招标条件 龙游县詹家镇兴中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7]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詹家镇兴中路,改造路段为320国道至芝溪段,不包含芝溪桥的拓宽改造;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箱涵、电力、通信、给水、雨水、景观、照明等工程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财政审定预算价11377147元;工期150日历天。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 3.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3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联系人:何先生 15157005077。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013409698。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拾贰万元、席位费400元及品茗服务费200元请在2017年7月31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19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首页,办理IC卡前浙江省外企业须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李女士 0570-7922088 招标人:龙游县詹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