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5911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新邵县大成粮油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道路(向东路、大成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新邵县大成粮油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道路(向东路、大成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邵县大成粮油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道路(向东路、大成路)工程项目已由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招[2017]1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邵县大成粮油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道路(向东路、大成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邵县大成粮油棚户区 2.3 规模:本项目向东路全长1050米,车行道宽14米;大成路全长800米,车行道宽1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管线综合等。项目投资约709.12万元(具体金额以新邵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道路、排水、照明、管线综合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湖南省以外企业建筑企业须能通过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入湘基本信息情况,无法查询或查询不到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求。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从2017年01月-06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根据新党字(2016)32号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 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止,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sxzbw.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有投标人需由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及身份证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资料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进行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备案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领取资料(逾期不予办理),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报名登记必须填写好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报名单位。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旧版资质证书无效)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 拟任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件(原件) 6) 参与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出具的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以上需提供的证件、资料还应提交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的复印件2套。 7.2凡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止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该项目报名成功的证明,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获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sjszbw.com)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新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新邵县酿溪镇畔田村畔田路旁,新邵县公共汽车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开标时间 9.1 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09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3601281。 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沿江路联 系 人:谢先生电 话:13607474118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联 系 人:龚先生电 话:13975109815 传 真:0739-5623232 邮 箱:49398004@qq.com |
报名期限: | 2017/7/10至 2017/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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