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新仓镇金沙西路景观节点建设工程已由新仓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新仓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进行一体化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新仓镇,规模:工程总面积约75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整合绿地、堆土造型、种植绿化、铺设栈道、加设景观座椅、雕塑小品等。
2.2工期:60 日历天。
2.3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8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4设计及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为:以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建设平湖市新仓镇金沙西路景观节点建设工程,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应满足: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应满足: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3.2.1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施工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拥有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7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1327945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7月12 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7月1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仓分中心开标室(平湖市新仓镇仓东路6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http://xc.pinghu.gov.com上发布。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新仓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新仓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新仓镇人民政府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政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仓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540611000017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平湖市新仓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新仓镇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314204 邮 编:314200
联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0573-85625595 电 话: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13279454@qq.com
2017 年7月7日
相关下载文件发布时间下载 新仓镇金沙西路景观节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7.7修(定稿).rar 2017-07-07 13:32:02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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