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莲发改投资字[2017]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湖上乡湖上村,项目投资约96.11万元。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必须在莲花县境内设立分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市报名并下载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10:00前,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萍乡日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市、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变更、答疑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萍乡市、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莲花县湖上乡人民政府 电话:15207994481
监督机构:莲花县招标办 电话:0799-7226722
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13879965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