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0】341号及《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2】6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17004】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穿蓟港铁路雨水泵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西起西外环高速,东至海滨高速,长约23.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西外环高速至汉蔡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5米;汉蔡路至海滨高速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8.5米。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下穿蓟港铁路雨水泵站工程施工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泵站进水渠道、出水管道工程和泵站工程施工。其中包括雨水泵站房1座,设计流量1m3/s,附属用房、泵站出水管d1000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附属构筑物转弯井1座、八字出水口1座,(125KVA箱式变电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2017年8月11日~2017年10月31日,共计:8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以下施工业绩之一:1、一项高速公路(含泵站)工程施工业绩2、一项市政(含泵站)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须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前往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040 联系人: 段海英 电 话: 022-58076065 电 话: 022-66298907 传 真: 022-27122218 传 真: 022-66298907 联 系 人: 张齐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