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75982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5]116号、望发改投[2015]1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3、建设规模:银月路西起银杉路,东至潇湘北路,长约840m,宽30m;杨峰路西起银杉路,东至潇湘北路,长约583m,宽24m,其中包括断面2*7.0×2.4m撇洪渠箱涵;4、工程造价:银月路道路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造价约6400万元;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6、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7、保    修: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8、计划工期:银月路道路工程工期180日历天,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工期240日历天(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9、招标范围:银月路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包含路基、路面、排水、交通及附属设施、照明、绿化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施工范围包含路基、路面、箱涵、排水、交通及附属设施、照明、绿化工程及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02月-2017年04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望住建发〔2017〕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银月路及杨峰路道路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银月路及杨峰路道路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至邮箱33375609@qq.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电   话:0731-898362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联系人:周女士电  话:0731-84530219 

报名期限: 2017-7-1320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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