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首南街道鲍家耷三期带征道路(天童路-鲍家耷小区)道路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N-ZB(2017)-005(发布时间:2017-07-14)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首南街道鲍家耷三期带征道路(天童路-鲍家耷小区)道路景观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鄞州区首南街道。 项目规模:道路总长约330米,宽2.1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364701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绿化、路灯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信用等级(施工)须具有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异地(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承接业务量仍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的规定。 3.3其它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3年(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工程预算书、示范文本)。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陆仟零伍元整 形式: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形式递交。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首南支行; 银行账号:81340101302063749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招标单位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如:GC2015306四),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4)、退取时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将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至招标人账户后才可退回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鄞州区首南街道办事处财务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办事处17楼1701-4会议室(鄞州日丽中路555号总部一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兴宁路42弄1号金汇大厦5楼504室 联系人:张丽 电话:0574-87854284、87841856
附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工程预算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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