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白塔公园东侧景区景观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营山县白塔公园东侧景区景观工程 已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营发改投资【2017】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营山县城市广场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年初城建预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营山县城市广场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营发改投资【2017】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050501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营山县白塔公园东侧景区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 营山县白塔公园内。 2.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年初城建预算资金)。 2.4建设规模:在白塔公园东侧未建区域内,建设与白塔公园风格相近的仿古建筑和园林景观,以仿古楼(上容楼),亭,阁、廊为主,其余部分为高大乔木、梅花树及相应的灌木、草坪组成,附属设施包括停车场、管理用房等。占地面积约21亩。 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资质,近3年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07月14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07月18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8月04日 10点00分 ,地点为南充市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山县城市广场管理所 地 址: 营山县模范街档案局3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侯先生 电 话: 1532888355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莱蒙都会1栋603 邮 编: / 联 系 人: 喻女士 电 话: 028-616918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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