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0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北港驳岸整治一期工程闽江大桥至鳌峰大桥段休闲步道景观优化提升项目(施工)已由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7〕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台江区园林局,建设资金来源福州市、台江区财政出资,招标人为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瀛洲街道闽江防洪堤外,闽江大桥至鳌峰大桥段,东接鳌峰洲散杂泊位码头,西至元洪江滨休闲广场,北领海峡金融商务区及高尚住宅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岸线长约1.6公里,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工程招标控制价417506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为西起闽江大桥,东至鳌峰大桥,北接江滨大道防洪堤,南至闽江驳岸的绿化工程,工程岸线长约1.6公里,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水工驳岸里程编号为EQ0+000.000~EQ1+600.000。内容包含:步道拓宽改造、步道绿化及遮荫、步道交通接驳设施、步道的配套设施、文化提升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7506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个日历天,养护期一年,其中半年为成活率100%养护;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2.1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2〕20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 2017年7月13日 9 时00分 至 2017年7月19日 17 时00分 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V4.5.2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 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8 月7日9时45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公司 ;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315号建工大厦2楼;邮编: 350001 ;
联系电话:0591-87662651;传真: 0591-83608532 ;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物流集团办公楼四楼东侧,邮编:350014;
电话: 0591-87301172;传真:0591-83801221;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管部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0591-87818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