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廉江市十九小门前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批复文号 廉发改资[2017]14号 批复单位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廉江市市政园林局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施 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廉江市十九小门前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单位:廉江市市政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在廉江市十九小门前的市政道路进行改造,该道路全长276米,路宽20米,含主道路及人行道、排水、绿化、路灯等道路配套设施的建设; 工程预算总造价:3094310.02元;工期:90日历天; 工程地点:广东省廉江市;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报名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报名。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200元(含密封袋和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7年8月9日下午15:30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1号开标室(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一、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暂不能跨省在我省注册,故不接受外省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5)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3)-(6)的复印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2)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三、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prtc.com/)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9-6619609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92227640
招标单位:廉江市市政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7日 发布人 gdzs 发布日期 2017-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