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SGCJT2017-005号
一、松阳县公路管理局的建设项目松阴溪景区石门圩廊桥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景观照明)(第二次)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松发改初设【2017】155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松阳县斋坛乡石门圩村
(2)建设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1241.23m2,建筑面积1241.23m2,檐高2.5m,为轻型木结构,木柱、木梁、木屋面、座椅均为TCt24胶合木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2428303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其他: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7年07月14日起在松阳县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 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 2017年07月14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www.lssggzy.com/s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陈鑫伟联系电话:0578-2028308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8月03日09时30分,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八、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422号兴业大厦1154室,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松阳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松阳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烨俊联 系 人:刘未
电话:0578-8802716联系电话: 0578-2028308
备案单位:
2017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