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017NBHSGC06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董孝子庙迁建保护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5】47号、【2017】51号、【2017】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宁波海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南门街道尹江岸路279号西南方向约600米处的规划公园内。 规 模:建筑面积为2133.38平方米,结构二层,传统木结构形式。 项目总投资:约1482.62万元。 招标控制价:9525934元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董孝子庙迁建保护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如有信用等级,须具有 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要求仅针对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 3.1.4 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申请人须经过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以浙江省文物局网站公布的名录为准);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申请人须在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表格详见附件)。若联合体投标的,仅针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3.2.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 3.5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申请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于2017年7月24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申请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资格审查申请不予通过。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该费用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报完整后保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5.3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5.4首次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5.5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资格审查申请不予通过。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7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haishu.gov.cn)、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50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4-87103689 代理单位: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1402 联系人:劳巧贞、张楠 联系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0574-8773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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