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长春玉皇庙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县长春玉皇庙修缮工程已由山西省文物局以晋文物函[2016]270号及长治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以长外侨文旅函[2016]155号、长外侨文旅函[2017]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治县文物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在长治县荫城镇长春村,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委派的古建项目经理须具备古建筑专业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治县分中心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提供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施工资质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担任本工程的古建项目经理)、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拟任古建项目经理文物保护工程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县文物博物馆 地 址:长治县新建路南庙 联 系 人:程馆长 电 话:1336355049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旧长邯路19号宝景花园(郊区环保局对面)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355-691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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