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LYG[2017]06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04线K2251+740-K2258+222绿化工程已由福州市公路局以榕路养〔2017〕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公路局罗源分局,建设资金来源福州市公路局养护工程计划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公路局罗源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罗源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G104线K2251+740-K2258+222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8823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G104线K2251+740-K2258+222绿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栽植乔木551株,灌木371株,地被2469.1㎡,置石4块,清渣1392.6m?,种植回土(换)填1173.6m?,整理绿化用地1920平方米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88823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施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罗源县塔兜市场三楼(原凤山工商所))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和福州市公路局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glj/)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公路局罗源分局
地 址:罗源县凤山镇莲花西区24号
电 话:0591-26831215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16号御景商务中心二期202
电话:15806005325;传真:83826111;
联系人:江工。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帐户名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11 0110 1001 0000 0129 72
行 号:4023 9101 9093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HCLYG[2017]0616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而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罗源县塔兜市场三楼(原凤山工商所)。
监督部门:罗源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591-2683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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