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2017年天河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立体花坛服务项目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2017年天河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 立体花坛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QDZFCG-2017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2017年天河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 立体花坛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127.017513
四、服务年限:2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017年天河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 立体花坛服务。(详细需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范围包含园林绿化(风景园林、景观绿地、植物花卉管养、花卉生产储备)等相关业务范围;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购买采购文件: 1)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5)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打印页; 6)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7-26至2017-08-14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颐和大厦A1栋2706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8-15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颐和大厦A1栋2706房。
十、开标时间:2017-08-15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颐和大厦A1栋2706房。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7-26至2017-08-01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地址:员村天府路1号大院2号楼3楼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38622342 传真:38624093 邮编:510655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颐和大厦A1栋2706房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83842351 传真:020-83843350 邮编:51006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3842351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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