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320170728927项目名称上河镇上黄线、黄楼线、溪上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 标段编号G3208032017072811051146150;标段名称上河镇上黄线、黄楼线、溪上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7月3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8月1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河镇上黄线、黄楼线、溪上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 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淮发改审字[2017]1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上河镇上黄线、黄楼线、溪上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境内。 2.2施工方案:上黄线、黄楼线、溪上线道路部分拆除重建和拓宽至5.5m,对5洞生产桥拆除重建,新建桥梁采用一跨20m*6m宽的规模。 2.3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施工标段:上河镇上黄线、黄楼线、溪上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标段。 本项目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km/h。 2.4本项目上河镇上黄线、黄楼线、溪上线道路提档升级工程标段总投资约人民币980万元。 2.5工程计划工期:2017年8月1日开工,2017年11月1日完工,9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目标: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安全生产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企业条件: A.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企业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可供查询有效性的二维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业绩条件: 2014年1月1日至今较好的承担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含农村公路)(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C.其它条件: (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2014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③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目前以省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的为准,投标人自行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⑤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⑥提供农民工医疗保险承诺函(如实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财务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2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经理: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14年1月1日至今较好的承担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含农村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④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招标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⑤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项目总工: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具有公路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2014年1月1日至今较好的承担过一个四级及以上公路等级的公路工程(含农村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提供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④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招标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⑤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项目专职安全员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注:①近三年从2014年1月1日计算。 ②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③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④上述材料除承诺书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下载招标文件,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投标登记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1日9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华西路63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开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5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 31日至 2017年 8 月 18 日。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0分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未被宣读为废标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确定: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读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 招标人设置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从99%、99.5%、100%、100.5%、101%中确定,由招标人代表在开启第二信封前从上述5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而未在现场提出的,事后检查发现存在不一致情况的,视同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需要以投标人报价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以现场所报报价计算,不再修改。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0分 项目管理机构0分 评标价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E2=1。 其他因素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评定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仍相同,按投标人注册资金较高的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7.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后于2018年12月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2019年12月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2020年12月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2021年12月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100%(均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勇 电 话:15896185920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沈工 电话:15061286853 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108号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0517-85189618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