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总场北泉镇北京路(光明路至北泉路段)人行道及大连路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八师备案。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总场北泉镇北京路(光明路至北泉路段)人行道及大连路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总场北泉镇 2.工程规模:北京路(光明路至北泉路段)人行道道路总长1公里,包括人行道、绿化、小品及地下管网、管线等附属设施;大连路景观提升工程道路总长2500,包括两侧绿化带、景观、人行道、路沿石改造、管网改造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BSGC2017177TSG064-02石总场北泉镇北京路(光明路至北泉路段)人行道及大连路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5日 20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8月02日至2017年08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20:30 2.领取地点:网上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总场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 邮 编:邮 编:832000 联 系 人:马云春联 系 人:朱海英 、段媛 电 话:18699308213电 话:14709932629 传 真:传 真:0993-2083009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57726011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