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07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关于鹿邑县部分房建及城市生态水系治理等项目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采购条件 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关于鹿邑县部分房建及城市生态水系治理等项目PPP项目已由鹿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实施,并通过了鹿邑县财政局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的论证。项目授权主体为鹿邑县人民政府,采购人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鹿邑县人民政府授权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审核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关于鹿邑县部分房建及城市生态水系治理等项目PPP项目 2.2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0718号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鹿邑县太清宫景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鹿邑县滨河安置小区新建工程等四个子项目:⑴鹿邑县太清宫景区周边环境综合提升工程:该项目主要结合太清宫老子文化广场现存问题进行综合提升整治,重点涉及太清宫雕塑广场修复、围墙重建、商业街立面改造、河道治理、沿路美化绿化、街道雨污水工程建设,以及新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新建跨河桥等。通过引入海绵城市理念、加强周边环境治理,提升太清宫老子文化广场及太清宫景区周边环境品质,改善太清宫景区河道水环境质量,支撑鹿邑县特色旅游经济产业健康发展。 ⑵鹿邑县滨河安置小区新建工程该项目:主要是配合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升级改造,通过新建滨河安置小区,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福利水平和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项目拆迁面积 48000 ㎡,涉及470 户 1880 人左右,新建滨河安置小区建设用地面积 36876.82㎡(约55.3 亩),总建筑面积 68945 ㎡,安置房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成后可大幅提升玉清湖周边村居民生活条件、居住条件。 ⑶鹿邑县城区生态水系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该项目主要是结合鹿邑县城区生态水系现状情况,通过引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治理区域内涉及的鹿辛运河、五里河、引惠入涡、攀登渠、涡河等城区 5 条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具体包括河道疏浚、河道护岸和沿岸防护、沿岸绿化、河道沿岸截污纳管、河道沿岸亮化等内容,治理长度共计 23.00km。 ⑷鹿邑县东迎宾大道道路提升工程:项目起点为高速口转盘(永登高速鹿邑站出入口处),向南终点止于涡河,路线全长 4.848km,是构成城市路网的重要组成。通过道路提升工程的建设,可以逐步完善城市交通功能、提升城区交通通行能力,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功能,同时实现城市快速路和主次干路路网覆盖全区,促进周边区域发展,加快城区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 3. 采购需求 3.1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B0T(建设-运管-移交)+BTO(改建-移交-运营)运作模式,即:(1)本项目由鹿邑县人民政府授权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为项目的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社会资本方。由鹿邑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工程在合作期(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内的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 ⑵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本项目所有项目设施,享有和履行 PPP 项目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合作期届满,无偿将项目资产及设施移交鹿邑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接收方,并确保无第三方追索。 ⑶根据适用法律和 PPP 项目合同的规定,按期获得可用性服务费。 3.2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为 20 年,其中建设期 1.5 年,运营期 18.5 年; 3.3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91679.9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60414.1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313.74 万元,预备费 5009.16万元,征地拆迁费用 17934.25 万元,建设期利息 2008.64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20.00%,即注册资金 18335.98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比例 10%,为 1833.60 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比例 90%,为 16502.38 万元。 3.4项目地址:鹿邑县境内; 3.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即按照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政府方按时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3财务要求: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近三年度(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或施工或运营业绩(3亿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个,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5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对本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以来,如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济活动中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出具承诺书; 4.6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 4.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hngp.gov.cn)】; 4.8本项目接受国有平台公司参与竞争,且须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无。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外方社会资本应按照我国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优先采购我国货物和服务。 7、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18时00分整至2017年8月 7日18时00分整(北京时间) 7.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lyggzyjy.org.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lyggzyjy.org.cn/ggtz/1554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lyggzyjy.org.cn/ggtz/15545.jhtml 因没有CA证书无法报名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31日18时00分整至2017年8月 9日18时00分整(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号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7524071600000002 开户银行:鹿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资格预审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资格预审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www.lyggzyjy.org.cn/zlxz/15540.jhtml 7.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资格预审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标书费绑定工作。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鹿邑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办公室 地 址:鹿邑县党校院内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0394-8771112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18937670110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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