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景观湖景观工程 批复文号 揭市发改投[2010]477号、[2010]112号及[2017]460号 批复单位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揭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景观湖景观工程己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揭市发改投[2010]477号、[2010]112号及[2017]4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景观湖景观工程,建设地点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招标控制价为2853545.50元。施工工期:30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外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拟任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 3.3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 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一天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等额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需提供银行固定查询电话)。 3.5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通过国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景观工程业绩。 3.6 揭阳市外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请于 2017 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止(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报名。 5.2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提供复印件(除要求提供原件外),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第二代身份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以上,含中级)及其第二代身份证;拟任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其第二代身份证;拟任所有人员企业缴纳近6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招标人出具的收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6)业绩证明材料: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7)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诚信信息登记手续(揭阳市外来企业须提供)。 注: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8月21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大厅7号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每套图纸押金500元,在公布中标单位后七天内,投标人凭上交完整图纸,退还押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发布。若有修改、补充,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各媒体发布有不同之处,以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663-3578003 电 话:0663-8215866 地址:广东省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
法定代表人:佘少琼 2017 年8月8日 发布人 江工 发布日期 2017-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