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乾元镇明星村路灯及绿化节点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德清县乾元镇明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服务单位为 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乾元镇明星村路灯及绿化节点工程,位于德清县乾元镇,招标范围为:乾元镇明星村路灯及绿化节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列明的内容。 总投资约为108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最高限价:1088837*92%=1001730元(大写:壹佰万壹仟柒佰叁拾圆整)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招标人以招标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有园林工程施工、养护能力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的近三年来(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去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犯罪预防部门查询自身企业及拟委任的项目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并取得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佳得利商贸城27幢14号,联系电话:0572-8223578,联系人:小谈)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3)项目负责人园林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乾元镇明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德清县乾元镇明星村
联系人:朱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佳得利商贸城27幢14号)
联系人:小谈
电话(传真):0572 8223578
招标备案管理单位:德清县乾元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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