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鹿寨县中渡至香桥岩段)喀斯特风光带绿化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鹿寨县中渡至香桥岩段)喀斯特风光带绿化提升工程总承包 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鹿发改规划〔2017〕15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及市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GXDYZC-2017-(N)50
建设地点: 鹿寨县中渡至香桥岩路段
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路段全长约26.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线景观改造、文化小品、农家庭院及赛事配套设施等,其中,(1)绿化提升:新增绿化种植85000平方米,绿化修剪、喷绘迷彩网等;(2)基础设施改造:护栏、围墙翻新10000米,增设竹篱笆1500米;(3)赛事配套设施建设:新增驿站2座,指示牌、宣传栏80个;(4)景观设施小品:移动花箱200个,主题雕塑小品20组,农家院落改造20户,节点景石题刻7组。
合同估算价: 21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设计周期7日历天。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鹿寨县中渡至香桥岩段)喀斯特风光带绿化提升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工作。
(2)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的施工图和工程造价文件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投标人需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园林绿化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符合项目要求且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要求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指:承担过21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或景观工程的施工或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单复印件,并以合同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9 日至2017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凭本单位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身份证号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lzzb.com/gxlzzbw/)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 8 月 9 日至2017年 8 月 1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服务大厅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月 29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____、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xlzzb.com/gxlzzbw/(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72-6818662。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柳州市鹿寨县飞鹿大道59号 地 址: 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413号
邮 编: 545600 邮 编: 545000
联 系 人: 马工 联 系 人: 阳工
电 话: 0772-6813242 电 话: 0771-553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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