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G2017328
发布时间:2017年8月8日
1.招标条件
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西北角台及部分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凤阳县
2.2 建设规模: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西北角台及部分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日(具体按招标人相关要求执行)。
2.4 招标范围: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西北角台及部分城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等文件。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等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2个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
3.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公司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材料)。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
3.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5 没有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被暂停或取消其在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均可参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
5.1.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可携带如下资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至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前台报名: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均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4)项目经理相应资质证书、养老保险证明等;
5)其他资料。
5.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3报名地点: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1楼前台。
5.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等网上发布。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8.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2招标人: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凤阳县
联系人:袁主任
8.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3335520100
E-mail:14036735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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