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园区纬七路(西环路-彩云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南科技园区纬七路(西环路-彩云路)工程已经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 西南科技园区纬七路(西环路-彩云路)工程道路全线长约5400米,本次拟建纬七路起点彩云路,终点经七路,全长1965米,道路红线宽36米,车行道宽16米,双向四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与森林公园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系统融合设计建设,本次工程仅建设车行道。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西南科技园区纬七路(西环路-彩云路)工程彩云路至经七路段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道路工程、安装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2017年9月1日进场,2018年8月31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275天(不含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日的冬休天数)。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且登记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申请人必须在克拉玛依区自有沥青拌合站、水稳拌合站; 5.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时间:2017年 8 月 14 日至2017年 8 月 18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招标代理部202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网》发布。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 琴 联系电话:0990-6234359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马胜亮 李 慧 联系电话:0990-6230200 688218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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