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展示区)绿化、硬化及亮化工程已经由[2016]13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展示区)绿化、硬化及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
2.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为绿化1.14万平方米,硬化3750平方米,安装路灯14盏,铺装弱电管线1064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QTX2017081112700201001 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展示区)绿化、硬化及亮化工程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8月12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8月16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2日10:00时-2017年08月16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20170970,投标保证金7万元;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08月12日10:00时-2017年08月16日19:3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08月21日19:3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0、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奇台县古城街 地 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长宁路88号聚龙城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赵丽 联 系 人: 王亮 电 话: 13319008192 电 话: 15026027299 传 真: 传 真: 0994-234189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516006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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