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伊路绿化带改造项目,已经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昌市发改投资【2017】5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乌伊路绿化带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建设规模及内容:头屯河至西外环靠主车道绿化带种植美人蕉
4、资金来源:自筹 ,总投资:1800万元,
5、计划2017年9月10日开工,2017年11月8日竣工,总工期60日历日。
6、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在头屯河至西外环靠主车道绿化带种植美人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施工。
监理: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的监理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监理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设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参照“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监理: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建建(2016)49号文监理评标办法;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2日10:00时-2017年8月16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保证金编号:CJ20170880 保证金36万元;监理保证金编号:CJ20170881 保证金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7年8月12日10:00时-2017年8月16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107648048696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8月23日20:00时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2000元/份/家,监理为500元/份。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及昌吉日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明 联系人电话:18909947006 联系人:王燕燕 黄依 联系电话:0994-233620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鸿泽大厦2楼(昌吉市法院南侧)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站)
0994-2525211(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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