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陆丰市陆城永泰路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陆发改【2017】98号 批复单位 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陆丰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陆丰市陆城永泰路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丰市陆城永泰路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陆发改[2017]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陆丰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2项目规模: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永泰路,北接神冲桥,南接国道G324线,全长2475.9米,道路宽40米,路面为混凝土路面;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投入使用24个月内的维修保养服务以及质量缺陷期保修等(本项目勘察工作由设计方负责); 2.4工程最高限价(暂定价):7025.2633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184.0233万元,工程建安费:6841.24万元(勘察设计费及建安费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2.5工程建设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内; 2.6计划总工期为300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60天,施工工期为240天; 2.7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岩土勘察乙级工程勘察资质或以上; (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以上;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申请人的业绩要求:曾承担过类似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项目业绩(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 3.3投标申请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以施工方为主办人。 4. 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 2017 年8月17日至8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的主办人一方),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3)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 (4)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 (5)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6)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7)投标申请人设计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设计资质的成员一方)的高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 (8)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一方)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报名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 (9)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主要提供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 (10)投标申请人曾承担过类似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和施工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以及其竣工验收报告; (11)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 (12)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的主办人)。 (13)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的主办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建设单位签署投标申请人承诺书(如项目负责人必需带委托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书原件),进行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报名时提供本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第(1)、(2)、(6)、(11)、(13)项的原件(非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人不用提交第(6)项资料)和第(3)、(4)、(5)、(7)、(8)、(9)、(10)、(11)、(12)项的复印件(必须是A4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提供除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外的原件核对,报名人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应装订成册,资料封面应注明“陆丰市陆城永泰路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1)至(13)项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3、4条的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陆丰市陆城永泰路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从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陆丰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陆丰市东海镇南堤路100号地址:汕尾市区二马路新港中心小学对面三楼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13502366062 电 话: 0660-3206522 2017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修改)永泰路设计施工招标公告.docx 发布人 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