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7268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宁分中心)滨江开发区道路景观绿化改造等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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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滨江开发区道路景观绿化改造等工程已经立项部门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江宁滨江管委复[2012]10号、江宁滨江管委复[2017]19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6000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三标段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道路景观绿化改造工程,为提升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园区综合环境工程,涉及到道路改造、园区部分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及环境整治等,总投资约27500万元(含景观绿化投资约5100万元)。 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滨江开发区道路、景观绿化改造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具体含:跃马路(弘利路-景明大街)改造工程:道路长度762米,宽30米(主干道);中元路(中环大道-翔凤路)改造工程:道路长度1460米,宽30米(主干道);锦文路(G205-地秀路)改造工程:道路长度623米,宽60米(主干道);正方大道(G205-清修路) 道路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道路长度1000米,宽60米(主干道);园区建成道路整治维修工程;滨江大道加固改造工程:道路长度1750米,宽60米(主干道);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含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勘察及测绘、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4、质量要求: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及测绘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 2、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均可)。 (2)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高级工程师。 3、关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四、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设计甲级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施工企业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均可);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申请人拟委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2013年8月1日以来,施工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不含小区或厂区道路建设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2013年8月1日以来,设计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单项合同建安费20000万元市政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及造价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申请人2014-2016年经营状态良好,各年度财务无亏损。(提供2014-2016年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8、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1、关于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评分细则如下
注: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其中1、5、6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2、3、4项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保留2位小数)后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得分,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报价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5、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6、管理方案采用暗标。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八、本公告发布的法定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邮编:/ 邮政编码:211100 联系人:/ 联系人:王工、刘工 电话:/ 电话:025-52128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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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8/16至 2017/8/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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