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名称:复地大连E12项目示范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7-08-30 23:59
产品: 复地大连E12项目示范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大连东港E12项目 1、招标内容:大连东港E12项目示范区景观工程 2、招标类别:工程施工类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复地大连E12项目 2、项目位置:辽宁省大连市东港商务区 3、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及技术要求: 本次工程施工范围为E12地块示范区(约3500平米)范围内景观水景、广场铺装、小品构筑物等土建施工;景观绿化栽植;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等施工内容。以上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性的,承包人应研究其他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并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进而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承包范围。 本次工程暂定景观灯具为甲供材料;雕塑工程为甲分包工程。 技术要求另附 4、工程量:详细工程量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预计进场时间:2017年10月05日,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和监理通知为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所有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均要在有效期内。 3、企业在近3年内完成同类型、同规模、同档次工程不少于2个,5年内不少于3个。提供相关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实景照片等证明材料,大连周边项目可实地考察,与一线房地产企业合作项目优先。 4、项目负责人经验丰富,近期完成同类型、同档次工程不少于2个。 5、企业近5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 6、企业为税务局登记的一般纳税人,近3年内盈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支付方式 1.1 本工程无预付款。 1.2 首次付款时,需将满足合同约定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作为附件,若乙方未提供正确的履约保函,甲方有权在付款时扣除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后再支付工程款。 1.3 本工程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30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部分工程量所对应的工程款的60%; 1.4 施工完毕,检测合格并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且不超过合同价的80%; 1.5 结算书签署完毕,支付至结算款的95%(乙方需提供100%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结算总价的5%将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结清保修金(无息)); 1.7 除非签订补充协议外,所有的签证变更在过程中不予支付工程款,结算完成后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1.8 甲方有权优先考虑商票、保理等形式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可以拒绝。 1.9 甲方有权考虑以房抵款的支付方式,比例为不高于合同总价的20%。 1.10 以上付款在付款申请审批完后,且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甲方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后的40日内支付。 1.11 付款程序,见合同条件中有关规定。 1.12 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通过甲方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a)乙方需在付款前提供符合国家税务部门和甲方要求且能够通过甲方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及抵扣联,下同), (b)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含税总额必须与甲方审批后的付款金额一致; (C)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后10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 (d)发票注明的税率为为_11_%(按乙方销项税率填写11%或17%) 1.13 若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多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且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甚至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偿,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a)由于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格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 (b)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 (c)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 (d)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有效)、(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近三年年产值、国家级管理体系认证(均为复印 件加盖公司公章); 2、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在职人员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名片、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近期完成的主要工程业绩(可安排考察),包括工程案例图片及简介,并提供3份以上相似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所提供的各种资质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并加盖公章,装订成活页。 5、企业财务状况报告、获奖和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技术介绍等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6、营改增条款:报名企业为税务局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 7、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永远不得参与复星地控招投标活动。 8、所有供应商均需在复星招采网站(http://ep.fosunproperty.com)注册并报名后方可取得我司的投标报名资格。 以上1~6项资料请提供电子扫描件的光盘或将扫描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到报名邮箱。 五、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30日 六、定标原则:技术标合格,商务标最低价中标 七、报名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辛冰 联系电话:13624260950 E-mail:xinbing@starcapital.com.cn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50号星光耀广场4号楼 复星地产招标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202713 021-23150507,021-23150504 网址:http://ep.fosunproperty.com 八、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采购投诉: 联系人:蔡女士,电话:021-23156633, 邮箱:fosuncgts@fosun.com;复星集团廉政督察部: 联系人:佘小姐,电话:021-23156625, 邮箱:lianzhengdc@fosun.com, 项目所在地:大连
服务分类:施工类
预计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7-09-13 ~ 2017-09-14
发布时间:2017-08-16
招标负责人:辛冰
联系电话:1362426095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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