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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7300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景观提升工程-涌罗小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景观提升工程-涌罗小组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庄镇湖涌村涌罗村小组,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园建、绿化、箱涵、公厕、道路、给水、排水、照明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本招标工程的建安工程费约4348231.28元。

2.3计划工期: 130 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17年8月24日~ 2017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中标单位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开始进场,必须按计划竣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景观提升工程-涌罗小组招标文件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园建、绿化、箱涵、公厕、给水、排水、照明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景观提升工程-涌罗村》图号YL01-YL75、DQ01-DQ06、SS01-SS08,出图日期:2017年8月14日)及相关资料为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其中合同栽植植物养护期为一年,养护期结束时本合同所栽植的所有植物成活率达到100%,绿地覆盖率须达到95%以上,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项目绿化工程部分投标人资质要求为: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范围。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资质类别: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园林施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园林施工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风景园林、园艺、景观、植物、环境艺术等专业。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投标人须如实提供项目负责人锁定情况证明文件,如发现不符则视为其虚假投标,招标人将立即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需提供相关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350万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园林绿化类的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县级以上工程交易中心发出,并提供中标网络公示查询页打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接受投标报名。投标人请于2017 年 8 月 17 日8时30分起至2017 年 8 月 21 日17时30分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5号A座二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其中伍佰元为招标文件费由招标代理收取,伍佰元为图纸费由招标代理代收后转交招标人),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5.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胶黏装订成册): 

(1)本项目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公章亲自登记报名,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3)资质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执业信息公示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7)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需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作不通过资格审查处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6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庄政务信息网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以及 湖涌村公告栏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南庄政务信息网发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民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湖涌村 邮编:5280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 85330889


招标代理: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5号A座二层 邮编:528000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2724830、82724831(传真) 邮箱:zpfsfgs@163.com

报名期限: 2017-8-17201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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