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73094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凤凰大道S线型调整改造及北尾段人行道建设及绿化、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凤凰大道S线型调整改造及北尾段人行道建设及绿化、排水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醴经产备【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凤凰大道S线型调整改造及北尾段人行道建设及绿化、排水改造工程2.2 建设规模:对道路、交通、排水、绿化进行改造。建安费约579万元。2.3 建设地点:醴陵市经济开发区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实行保修。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年龄不得超过60岁)、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3.4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为保证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委派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业主单位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 4.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5.3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醴陵支行帐号:5989 5734 8026 5.4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各投标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本单位公章并持以下资料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17:00时截止(双休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等技术资料的具体备案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资料如下:1)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拟任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8)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9)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10)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1)由劳动保障部门为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在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且开具日期必须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时间段内,下载打印件及扫描件无效);13)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14)承诺履约承诺书回执单。说明:1.以上1—14项原件(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相关规定,已更换为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必须提供。2.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3.投标申请人在按照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提供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后,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确需变更人员时,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招标人及监管部门的同意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后才生效。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相关图纸将统一提供电子版本,由各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处以拷贝或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得。6.3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将采用网上发布方式,发布时间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为 2017 年9月7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及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电子屏上发布。 9.行政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10.2根据醴综税【2017】2号文件精神,对有意承览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异地承建商,若其为评标结果的中标人,必须在醴陵市设立独立核算性质的分公司,由此分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财务结算工作。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醴陵市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地址:醴陵市经济开发区A区 |
报名期限: | 2017/8/17至 2017/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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