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贤庠村公园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贤庠村公园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象山县贤庠村; 工程造价:约19万元 工 期:45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景观及绿化(材料甲供)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安全无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5 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21 日至 2017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7:00 时,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上资料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报名。 4.2 报名时必须携带: 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⑸、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受委托人只能受托一家投标单位;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 / 月 / 日至2017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购买。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7.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7.1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5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且≥3家时,则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 月 / 日 / 时。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9101/index.html。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点:象山县贤庠村 地 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 联系人:董敏 联 系 人:郑茜媛 电 话:13857419982 电话及传真:0574-65787826 邮 编:315700 邮 编:3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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