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文物局乌拉泊古城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文物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市文物局所需的乌拉泊古城文物保护建筑修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文物局乌拉泊古城文物保护建筑修缮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7ZF285
三、招标内容:第一包:管理用房及室外道路建设 (预算金额:3889410.78)
第二包:防洪工程建设 (预算金额:2361907.53)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货物或服务的经营权);
(3)投第一包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原件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同类似施工业绩;
(4)投第二包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6)疆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8)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
(每日10:00-13:30,15:30-17:0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9月7日(星期四)上午11: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一路287号阿拉尔大厦六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二、联系人:窦世娟
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15
传 真:0991-4817590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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