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泽州县大南社村土地神祠保护修缮工程,招标人为泽州县高都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泽州县大南社村土地神祠保护修缮工程 2.2招标编号:CFDGC1708550289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高都镇大南社村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书为准),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上午9时— 11时,下午3时—5时,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在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大厦51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签字、盖章);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提交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注:以上资料的有效性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认定为准。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文物网》、《____》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州县高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 联 系 人:李志峰 杨静 联系电话:0356-2692110 0351-777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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