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民安路-惊驾路)景观提升工程Ⅱ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7252(发布时间:2017-08-23)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民安路-惊驾路)景观提升工程Ⅱ标段(施工)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投[2014]13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东部新城内,西临甬新河,东至江澄路,南接宁兴国际广场,北至宁波市规划局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3592.67平方米,其中:地面层建筑面积50.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42.59平方米,景观设计面积约6700平方米 结构层数:地下停车库一层 项目总投资:22928.2(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3669.8156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地下车库(桩基、围护、建筑、水电、通风、消防、智能化等)、地面景观水池及叠水、整形花坛、绿化以及综合管线工程等施工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其它要求:(1)申请人的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2)申请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申请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申请人)。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壹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及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2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3.3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预审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资格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经理。 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4.2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5.2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3时30分。 6.2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1228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74-87968875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房科红 电话:0574-89076310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1、图纸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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