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7582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高速出入口及城区交通绿岛景观绿化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速出入口及城区交通绿岛景观绿化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宁发改许准字【2017】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远县城市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速出入口及城区交通绿岛景观绿化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宁远县2.3 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速出入口及城区交通绿岛景观绿化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投资估算约为875万元(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财政审评和审计结论数结算)。2.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5 工期要求:60日历日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2.7 保修要求:按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高速出入口及城区交通绿岛景观绿化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财政审评和审计结论结算)。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设计方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也应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执业资格; (2)施工方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招标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和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未提供的或者提供的但查询不了的;②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养老保险金的。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提供2017年2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国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5.2交纳方式为:见招标文件; 5.3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8月24 日至2017年 08月31 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中亚家园1104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可用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7)设计负责人技术职称证或注册证;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 (8)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湖南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及真实性证明。单位介绍信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其报名。以上所有资料须备原件查验及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留存招标代理机构。资料齐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指定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ggzy.yzcity.gov.cn/yzweb/)(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下午14时30分, 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8.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且需确认;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8.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306752430@qq.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远县城市园林局地 址:宁远县政府大院内联 系 人:周雪花 电 话:1397464722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荣先生、袁先生、田小姐电 话:18007460999 0731-84447300转2049传 真:0731-84429055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
报名期限: | 2017/8/24至 2017/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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