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丹凤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7259(发布时间:2017-08-2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丹凤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7】14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丹凤公园 项目规模:丹凤公园总面积300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景观铺装、logo景墙、宣传廊架、休闲坐凳、景观树池、健康步道、侧石、绿化等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105.75(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93.1498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区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鄞州区丹凤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指2014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5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注:中标通知书仅适用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合同(包括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如实际完成项目的规模与合同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如项目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以合同数据为准);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已按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规定允许其同时再承担一个小型建设项目。 3.3 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③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8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2年8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示范文本)。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74-87713972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15楼
联系人:史凤波、陈傲坤 电话:0574-879774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