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崔家庙千佛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原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就平原县崔家庙千佛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人名称:平原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崔家庙千佛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四、项目编号:JNZZ-DZJC-2017-034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平原县崔家庙千佛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
一标段(施工):本工程位于平原县崔家庙,施工内容包括:塔刹加固、墙面清理及保护、青砖剔补、碑刻保护、栏板检修等。
二标段(监理):平原县崔家庙千佛塔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期: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日;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含质保期),如施工工期(含质保期)延长,则按延长后执行。
4、质量标准:通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
5、采购控制价:一标段:?274150.45元;二标段:? 6000.00 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一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费用:
1、报名时间: 2017 年 8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5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 年 8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5 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4、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人民币/份 ,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格式参照文件后附件);(5)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授权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须由劳动主管部门盖章,否则无效,企业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二标段只提供授权代表人的);(7)企业近一年(2015-2016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文件后附件);(9)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3个月(自2017年1月至今)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 2017 年9月 12 日 9 时00 分 (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 2017 年9月 12 日 9 时00 分 (北京时间)
地 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未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九、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969211726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8853484267
电子邮箱:jnzzdzfgs@163.com
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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