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营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营区绿化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后勤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与规划福州路交叉处。绿化面积约为47964m2,建设内容包括乔木、灌木、花卉的种植,并建设与之配套的灌溉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武警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营区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种植并进行绿化养护(养护期为五年)、土方平整、种植土换填、施肥以及配套的绿化灌溉系统等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计划2017年9月21日进场,2017年10月21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31天(日历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进入绿化养护期,养护期为五年。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 5.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负责人证书;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时间:2017年 9 月 7 日至2017年 9 月 11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招标代理部205室(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网》发布。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新疆特别侦察队克拉玛依支队 联 系 人:韩磊 联系电话:0990-6280187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敏 王晨露 联系电话:0990-622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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