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XQH-2017-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财行字〔2017〕3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化隆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委托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化隆县蝴蝶鸳鸯楼;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内容: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
2.5建设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内包括古建筑维修;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文物维修保护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提供有效青海省文物局核发的资质备案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培训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9月 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西宁市城西区万方商务大厦A座12506室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费用 0 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及《____》网站上发布公告。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化隆县群科新区
联 系 人:齐福江
电 话:1399732788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万方商务大厦A座25楼06室
联 系 人:沙琛佩
电 话:0971-882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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