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
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CFXQH-2017-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青海省文物管理局以东财行字〔2017〕354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委托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化隆县
(2)招标内容:华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1954001001
标段名称: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
发包内容:化隆县蝴蝶鸳鸯楼保护修缮工程
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业务范围内包括古建筑维修;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文物维修保护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提供有效青海省文物局核发的资质备案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培训证;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6日至2017年0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到17:00,在西宁市城西区万方商务大厦A座12506室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6日 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____(____)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代理机构: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华隆县群科新区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25号1号楼1单元25层12506号
联 系 人:齐福江 联 系 人:沙琛佩
联系电话:13997327882 联系电话:0971-8827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