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8181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云龙招标 岑溪市坡田寨北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YLWZG20172001-CX)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岑溪市坡田寨北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YLWZG20172001-CX)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岑溪市坡田寨北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岑溪市 建设规模:道路扩建长约1300米、路宽16米,雨污分流,路树迁移,强弱电埋地,敷设砼道路面积143000平方米,厚24cm,人行道铺设6500平方米,排污管道1300米,排水管道1300米,设置路灯88盏,种植路树380株。 工程估算价:上限控制价总额约16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0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年 10月至2018年7月。 设计工期具体要求如下:(1)勘察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2)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 日历天;(3)初步设计阶段(含初设概算):10 日历天(不包括:①初设文件提交后至取得评审意见的时间;②提交修订后的初设文件至取得批复文件的时间);(4)施工图设计阶段: 15日历天(①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②不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 招标范围:坡田寨北路改造工程规划范围内整个项目的设计(含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施工,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报批:抗震设防报批:水土保持报批;环境评价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含设备及材料清单)、竣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给、排水)乙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育才路新环保局四楼)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74-8201678。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携报名回执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岑溪市岑城镇城东路118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用)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育才路新环保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如下: (1)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80%,其余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完毕。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报监报建不完善的一律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变更部分(必须具备市政府的批复文件,否则施工方自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及政府审批同时工程竣工备案结束并投入运行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所有工程款项先申请审批再开具正式发票经审批后再转账支付。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岑溪市人民政府采购网、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岑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4-8201678 12.联系方式招标人: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岑溪市大中路46号地址:岑溪市岑城镇城东路118号 邮编:543000邮编:543000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人:梁洁华、陈丽年 电话:0774-810260电话:0774-8219456 传真:0774-810260传真:0774-8219456、0774-3859930 电子邮箱:cj0260@163.com电子邮箱:wuzhouyunlong@163.com 2017年9月7日 |
报名期限: | 2017/9/8至 2017/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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