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蒙山路、万寿路、三和路建设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蒙山路、万寿路、三和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已批准建设,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平邑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平邑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人)为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蒙山路、万寿路、三和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2.1.1蒙山路:起点位于X098县道,向北经永唐村、小井村,与G327国道平交,继续向北在南马庄社区和太阳能厂之间穿过,经永庆村、元郭村,跨浚河设置一座大桥后,线位继续向北,终点在冷蒋村西侧与万寿路相交,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 2.1.2万寿路:起点位于汶平线向阳村北,向东经小三阳村、冷蒋村、永西庄、石崖前、柏林镇、南林等村庄和城镇,终点止于平邑县和蒙山管委会交界处,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 2.1.3三和路:起点位于浚河北侧滨河路与省道S240交叉口,沿拟建安置区西侧向北,设置一座大桥跨越鲁埠河后,路线继续向北,在桩号K1+560.661处与万寿路桩号K2+165.617处平交,向北至拟建安置区北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 备注:以上三条道路具体建设位置以国土及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2.2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蒙山路、万寿路、三和路三条道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三条道路对应的路面及路基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桥涵工程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2.2.1路面及路基工程 (1)道路长度 本项目道路总长度为22.2km,其中蒙山路线路全长约8.5km;万寿路线路全长约10.5km;三和路路线全长约3.2km。 (2)路基标准横面 蒙山路、万寿路、三和路路基宽度均采用48.5m,路基标准横断面组成为3.0m(人行道)+5.0m(非机动车道)+3.0m(绿化分隔带)+0.5m(右侧路缘带)+3×3.75m(行车道)+0.5m(左侧路缘带)+2.0m(中央分隔带)+0.5m(左侧路缘带)+3×3.75m(行车道)+0.5m(右侧路缘带)+3.0m(绿化分隔带)+5.0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 (3)路面结构形式 行车道路面结构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3×18cm水泥稳定碎石; 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3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3×15cm水泥稳定碎石; 人行道路面结构为6cm人行道步砖+2cmM7.5水泥砂浆+1×20cm水泥稳定碎石; 桥面铺装结构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2.2.2绿化工程 (1)蒙山路 绿化面积约153000㎡,种植乔木约13090棵; (2)万寿路 绿化面积约189000㎡,种植乔木约16170棵; (3)三和路 绿化面积约57600㎡,种植乔木约4950棵。 2.2.3管网工程 (1)蒙山路涉及直埋管线包括铺设雨水管道29668米,铺设污水管道23115米,中水管道20692米,预埋路灯及电力等管线。 (2)万寿路涉及直埋管线包括铺设雨水管道38051米,铺设污水管道28406米,中水管道26439米,预埋路灯及电力等管线。 (3)三和路涉及直埋管线包括铺设雨水管道7349米,铺设污水管道5234米,中水管道5006米,预埋路灯及电力等管线。 2.2.4桥梁、涵洞及交叉工程 (1)拟建桥梁、涵洞、交叉口的规格、数量 沿蒙山路建设824米大桥/两座、15米小桥/一座、18道涵洞,14处平面交叉口;沿万寿路建设194米大桥/一座,15米小桥/两座,23道涵洞,15处平面交叉口;沿三和路建设217米大桥/一座,6道涵洞,4处平面交叉口。 (2)桥梁标准横面 拟建三条路桥梁宽度均采用44.5 m,桥梁标准横断面组成为3.0m(人行道)+5.0m(非机动车道)+1.5m(分隔护栏) +3×3.75m(行车道)+0.5m(防撞护栏)+2m(中央分隔带)+0.5m(防撞护栏)+3×3.75m(行车道)+1.5m(分隔护栏)+5.0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 备注:具体建设内容最终以审批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3投资规模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101523.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7306.3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2.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369.96万元,基本预备费4834.47万元。 备注:项目最终实际投资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决算审定值为准。 2.4合作期限 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固定为15年。 2.5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和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承担过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的同等任职经历(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并附业绩截图); 4.1.4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需承担过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的同等任职经历(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为准,并附业绩截图)。 4.2财务要求 4.2.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 4.2.2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度)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3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且额度不低于75000万元人民币; 4.2.4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0,000.00)。 4.3业绩要求 近六年(201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承担过单个市政或公路工程合同价款达到人民币1亿元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 本次招标要求的业绩,申请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报名及招标评审时核查。 4.4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4.5其他要求 4.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5.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5.3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参与招投标市场; 4.5.4本次资格预审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7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合格申请人在7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7家申请人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7年9月 8日起至2017年 9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6.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 9 月 29 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weifang.gov.cn)和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交纳1000146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1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9.2政府方因办理项目的可研、立项、环评等前期相关手续,委托设计、监理、咨询机构等工程其他费用,土地征迁及地面以上附着物补偿款等,共计约27800万元。该部分费用(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纳入政府财政年度补贴范畴,由项目公司最迟于项目公司成立1个月内全额返还至政府方。 9.3政府方因本项目配套建设修筑施工便道,投资费用约217万元,该部分费用(以财政局所做实际工程限价为准)纳入政府财政年度补贴范畴,由项目公司最迟于项目公司成立1个月内全额支付给施工方。 9.4 蒙山路建设一座铁路大桥,该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等估算费用约17000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纳入政府财政年度补贴范畴,由中选(成交)社会资本负责投资,由政府相关部门委托项目公司负责该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9.5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平邑县浚河路94号 联 系 人:华科长 电 话:15265150033 10.2代理机构: 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商会大厦910室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13665390968
发布时间:2017年 9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