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直管公房平江菉葭巷等3处控、文保建筑修缮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直管公房平江菉葭巷等3处控、文保建筑修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住建公【2016】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姑苏区
规模:工程造价约118.98万元
标段划分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3205011701160101006001 直管公房平江菉葭巷等3处控、文保建筑修缮项目 直管公房平江菉葭巷等3处控、文保建筑修缮项目 1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为3年内承担过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砖木结构古建筑修缮工程项目,质量为合格,提供以下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单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时间以2014年8月至今,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施工合同须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合同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3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18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详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备注 (1)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B证等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本人无需参加开标会议。 (2)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本项目标底价1189776.81 元,发包价为1074049.17 元,请各投标单位按此价格报价,不按此价格报价的作为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无须编制。 (4)本工程图纸、标底、发包价计算表请在招标文件的附属文件中下载。 (5)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和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投标单位必须熟悉我市直管公房的基本情况,具备做好直管公房内住户撤屋工作的能力。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0512-65224323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创业园4楼413
联系人: 杨喻婷、濮秀兰
电 话: 0512-65262270
传 真: 0512-65733609
邮 编:
电子邮: szxd@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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