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MYD2017-邵字05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竹镇官墩村照明路灯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邵武市大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邵武市大竹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名单如下:
福建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立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典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腾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邵武市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宏中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鹏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鑫海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天佳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卓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大竹镇官墩村官一组、官二组;
2.2. 工程建设规模:大竹镇官墩村照明路灯工程,含架设、安装独立式单臂太阳能高杆(7m)路灯57套,灯杆、基座、光伏太阳能板、蓄电池、控制器、蓄电池井等附属设施。投资约3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竹镇官墩村照明路灯工程,含架设、安装独立式单臂太阳能高杆(7m)路灯57套,灯杆、基座、光伏太阳能板、蓄电池、控制器、蓄电池井等附属设施。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10752.3元,发包价为人民币279677元整;
2.5. 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旧国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类。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类。投标人的2017年第二季度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9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至 2017年 9月 16 日23时59分通过 www.swsggzy.com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采用 无记名 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无记名方式报名的在获取报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记名方式报名的,用注册账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www.swsggzy.com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以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从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投标报名号+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投标报名号、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允许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22 日 9 时 00 分前;
7.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开标会议室;
7.3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报名凭证(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wsggzy.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邵武市大竹镇人民政府
电话:13960686598,联系人:林先生
地址:邵武市大竹镇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天润国际花园12幢3楼道1607室;
电话: 13850937936 ,联系人:肖小姐;
3、交易中心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
4、监督部门:邵武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392号
电话号码:0599-6323869
公告文件:招标公告电子文件 附件列表:
相关文件: 2017-09-11 大竹镇官墩村照明路灯 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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